1、兄长亡故哪个有继承权
兄长亡故后,其遗产的继承权归属并不是直接由兄弟获得,假如兄长有配偶、子女或爸爸妈妈在世,那样这类人才是法定的继承人,兄弟并不在直接继承的范围内。
依据《中国民法典》的有关规定,除非兄长有立遗嘱并明确指出兄弟为继承人,不然兄弟一般是没继承权的。
在法定继承的状况下,遗产第一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,这包含配偶、子女和爸爸妈妈。只有当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没有时,遗产才会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,而兄弟姐妹才位列第二顺序之中。
2、兄弟继承权的法律规定
关于兄弟继承权的法律规定,主要依据《中国民法典》的有关条约。
1.该法明确了遗产继承的顺序,其中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,仅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时才有权继承。
2.法律还界定了兄弟姐妹的范围,包含同爸爸妈妈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与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
3.法律还规定了代位继承的情形。假如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,那样他们的直系晚辈血亲或子女有权代位继承。
法律快车提醒,这一规定进一步细化了继承权的分配,确保了遗产可以根据被继承人的意愿和法律规定进行传承。
3、法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
法定继承人并不是在任何状况下都能享有继承权。
依据《中国民法典》的有关规定,继承人在特定情形下会丧失继承权。这类情形包含:
1.故意杀害被继承人;
2.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;
3.丢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紧急;
4.伪造、篡改、隐匿或销毁遗嘱情节紧急;
5.以欺诈、胁迫方法迫使或妨碍被继承人设立、变更或撤回遗嘱情节紧急。
这类规定的拟定旨在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与稳定,预防因遗产继承而引发的恶性事件。